遼寧首次公布行政審批事項清單
發(fā)布日期:2014-11-26 11:14:25瀏覽量:1216
到底哪些事項需要審批?很多辦事人并不明白。近日,遼寧省政府首次正式對外公布省政府直屬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:630項行政審批事項目錄。此舉標志著遼寧省直各部門依法行使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清單,清單之外再無審批。同時,省政府再次取消下放325項行政職權。
針對行政審批中存在的問題,遼寧省政府按照“全面清權、簡政放權、依法確權、規(guī)范行權、公開曬權”的原則,全力推進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編制工作。遼寧此次公布《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》,是推進政府權力清單制度的第一步。遼寧將加快“三單一網”建設:按照“法無授權不可為”原則編制“權力清單”,清單之外的權力一律不得行使,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;按照“法定責任必須為”原則編制“責任清單”,落實責任主體和責任追究制度,糾正不作為、亂作為;按照“法無禁止皆可為”原則編制“負面清單”,鼓勵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的領域;同時,加快建設省、市、縣統(tǒng)一的網上行政審批平臺,全面推行網上審批服務。
11月12日,遼寧省政府再次取消下放了325項行政職權,這是遼寧自去年開始取消和調整行政職權以來第四次簡政放權。遼寧省政府提出,凡是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(jié)的經濟活動,一律取消審批;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審批事項,一定要下放。
此次取消下放的行政職權主要集中在建設投資、生產經營及民生等與經濟社會發(fā)展關系密切的重點領域。比如,針對建設工程項目審批領域存在的審批事項多、前置多、環(huán)節(jié)多、時限長、效率低等問題,省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減少行政審批29項,取消調整前置要件72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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