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務院決定削減八成政府定價
發(fā)布日期:2015-09-24 02:08:20瀏覽量:1575
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2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聽取第二批核查問責不作為情況的匯報,厲督真抓實干促發(fā)展;決定壓減中央定價目錄,以改革舉措推動市場發(fā)揮更大作用;部署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和城市停車場建設,補公共服務短板促進擴內需惠民生。
會議確定,在近年來陸續(xù)放開部分電信、藥品、交通運輸等價格的基礎上,通過修訂中央定價目錄,將實行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,從13個種(類)精簡為天然氣、電力、水利工程供水、重要郵政業(yè)務等7個種(類),具體定價項目從約100項減至20項,同時對保留的項目也要改進定價方法,規(guī)范定價行為,根據價格領域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等改革進展,定期修訂定價目錄。對階梯電價等涉及民生的價格,政府將繼續(xù)合理監(jiān)管,保障困難群眾生活,讓市場有穩(wěn)定預期、給群眾吃定心丸。
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高玉偉認為,未來,進一步修訂和精簡中央定價目錄,合理確定政府指導價,特別是“做對”土地、能源、資金等要素的價格,關系著我國現代市場體系的完善和經濟金融結構的優(yōu)化。
會議確定,一是把城市合理規(guī)劃布局和建設停車場結合起來,加快配建充電樁、城市充換電站、城際快充站等設施。新建住宅停車位建設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的比例應達到100%,大型公共建筑物、公共停車場不低于10%。二是放寬準入,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、PPP等方式參與。企業(yè)和個人均可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,原則上不對泊位數量做下限要求。鼓勵個人在自有停車庫(位)、各單位和居住區(qū)在既有停車泊位安裝充電設施。三是加大財稅、金融、用地、價格等政策扶持,通過企業(yè)債券、專項基金等方式支持充電設施和停車場建設,制定相關收費辦法,放開社會投資新建停車場收費,允許充電服務企業(yè)向用戶收費。鼓勵地方采取基金注資、投資補助等,拓寬企業(yè)融資渠道。四是完善相關標準規(guī)范,支持移動充電、智能停車等推廣應用,通過“互聯網+”盤活資源。為群眾提供良好公共服務。
高玉偉對《經濟參考報》記者表示,新能源汽車,特別是純電動汽車,我國已有良好的發(fā)展基礎,近幾年技術進步很快,涌現出比亞迪e6、北汽新能源、江淮iEV等自主品牌。以前8個月為例,我國累計銷售達到5.2萬輛,同比增長200%,僅比美國少2萬輛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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